1,股市神话:从垃圾股到绩优股。
1988年7月琼民源,即海南民源现代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立。1993年4月30日琼民源在深圳上市。1994年"琼民源"公司经营业绩不佳,其股票无人问津。1995年公布的年报中,"琼民源"每股收益不足0.001元。而其年报公布日(1996年4月30日)其股价仅为3.65元,不久前其股价最低达2元。在之后的四个月时间内其股价直指20元。1997年1月公司率先公布去年年报,净利润增长1290倍,且每10股送转9.8股,股价相继创26.18新高。
2,新“黑马”:各种光环聚一身。
1996年上半年,在深发展价值回归的示范下,大数股票走出低谷。主力亦在寻找新的“黑马”。琼民源被冠以“扭亏概念”,“首都概念”,“农业农村概念”“房地产概念”,“高科技概念”,“政策概念”,“高成长概念”,甚至“关系概念股”等光环。
3,拉下神坛:昨日黑马今日骗局。
琼民源业绩突变引起了管理者和投资者的质疑,1998年4月29日有关部门调查结果显示琼民源至少有三项违规。
一是虚构利润。琼民源1996年年度报告和补充公告所称1996年"实现利润5.7亿余元",通过与关联公司及他人签订的合作建房、权益转让等无效合同编造的。二是虚增资本公积。1996年报"资本公积增加6.57亿元"的内容严重失实。具体为琼民源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对四个投资项目的资产评估编造的。三是操纵股市。琼民源控股公司与其他企业利用内部利好消息提前大量买进股票,且于1997年3月抛售。
4,大厦将倾:琼民源的重组。
琼民源调账后,总资产由26亿变成了10亿,净资产变成了8亿。重组之一是股权转让。1998年11月市ZF批准琼民源38.92%的国有法人股划给了“北京住总”。重组之二是财务核查。1999年1月临时股东大会召开进行财务核查以及授权新一届董事会展开重组。重组之三是重组方案。召开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订立“发起设立、定向增发、等量换股、新增发行”重组方案。重组之四是终止上市。终止上市后公司在市ZF支持下进行了二次创业,通过“等量换股”10万散户每股得到了新公司的2.21的净资产而非重组时的0.032。
5,影响深远:骗局的结局。
琼民源案件是1997年实施新刑法后首个证券犯罪个案。琼民源原任董事长、公司会计和其相关会计事务所都受到了法律的制裁。10万余投资者也为此付出了学费。
——哼伯2023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