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政策来了看看你能省多少钱基金收益个税

频道:理财规划 日期: 浏览:0

9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对政策支持、商业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

对缴费者按每年120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投资收益暂不征税,领取收入实际税负由7.5%降为3%

第一

,从税收优惠力度来看,现在相比试点期间对于中低收入人群的税延力度更大一些,执行起来也更简单易懂。根据每个参与者的税收力度不同,其抵扣比例也不同,来看两个案例:

案例一

年收入20万元,全年应纳税所得额14万元,合计纳税11480元,通过个人养老金账户相当于减免约12000*10%=1200元的所得税。

案例二

年收入30万元,全年应纳税所得额24万元,合计纳税31080元,通过个人养老金账户相当于减免约12000*20%=2400元的所得税。

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第二

,投资收益暂不征税的政策与试点期间保持一致,是这一惯例的延续。目前个人投资股票、基金的收益也都是不缴税的,股票分红如果持有超过1年也不用缴税,基金分红也不用缴税。

第三

,新政策提出个人养老金提取时税负降低至3%。随着实际税负降低,再结合账户内个人养老金产品在类型、费率等方面的独特优势,个人养老金对投资者的吸引力进一步提升,有助于鼓励大家更积极地参与个人养老金业务,让更多居民能够参与构建自己的第三支柱养老金。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日渐深入,基本养老金确实面临一定压力。养老金体系由三支柱构成,除了第一支柱外,第二和第三支柱也在整个养老保障体系中承担重要作用,这也就是我们当前特别重视推动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的深层次原因。

通过税优杠杆效用,激发个人自主养老的积极性,对于未来增强养老保障体系整体的韧性都是大有裨益的,相信在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实现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对个人养老金的税收优惠政策,个人看法如下:

此税收优惠政策对低收入人群意义不大,因为年实际收入60000元以下本来就不存在个税问题。

作为养老金的第三支柱,个人年缴纳12000元,在疫情的背景下,对低收入人群来讲,缴费压力巨大。

养老金领取收入实际税负由7.5%降为3%,此税负从激励个人缴纳养老金的角度出发,仍显得力不从心。

您个人对养老金的最新税收政策,有什么看法呢?

如果您觉得以上分享的内容对您有帮助,欢迎点赞收藏关注,更多关于人力资源的信息会持续跟您分享。

作者简介:

寻说

自由撰稿人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心理咨询师

做职业生涯和家庭健康财富规划的陪伴者

仪器影像仪

自动测量仪

自动测量仪器

上海三维影像测量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931614094@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