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互信。住房公积金潢川管理部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建立政府机构身份信息互信长效机制,即:住房公积金潢川管理部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一份组织机构身份证明材料,该信息由不动产登记中心保存,长期有效,不变不换。有效期内,凡是群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不动产登记窗口不再收取公积金机构的身份证明材料。
受理前置。在机构互信基础上,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抵押登记受理权限前置至住房公积金潢川管理部,即:办事群众与公积金部门签订贷款合同时,可在县公积金窗口工作人员指导下,先行填写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书,然后将相关资料直接转至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抵押登记,避免群众多跑路。受理前置后,原需办事群众跑多个部门办的多件事,直接合并为一件事、一次办,极大的提升了群众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的效率。
压缩环节。全面清理无法定依据的不动产抵押登记环节和要件,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备案环节。群众到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无需再去房产服务中心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无需提交抵押登记备案资料,只需提交登记申请书、借款合同、抵押合同3个要件,可直接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
目前,我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从以往跑3个部门提交9份材料,压缩为只跑1次提交3份材料,0.5个工作日内办结,极大的提升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的质效,赢得了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办事群众的好评。(朱美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