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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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企业在中国投资,对中国是有益还是无益?为什么?
权衡取舍解百疑
谢邀!外国企业在中国投资,作为我国改开四十年来的主要方针,这个是事很复杂的事情,绝不是像我们评论一个人不是好就是坏一样,不能简单地说对中国是有益还是无益,而应该综合考量,是利大于弊还是利小于弊。我们常说权衡权衡,权衡后要做取舍,两害相权取其轻,两利相权取其重,引进外资,发展高新技术,这就是权衡和取舍的结果。
从大的方面来讲,一则是历史的选择。建国以来,由于美国等西方国家敌视、孤立我国,我们虽在国防、科技等各个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是离发达国还有很大的差距,人民生活曾一度极为贫困就是明证。所以,引进外资绝不是领导拍脑瓜的行为,而是经过反复讨论、反复权衡、甚至是反复斗争,最终才科学决策的结果。引进外资,发展经济,事实也证明这个决策是对的,改开仅仅四十来年,我国就跃升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二则是发展的需要。我们知道,利用外资是对外开放基本国策的重要内容,引进外资这个概念,并不仅仅是单纯引进资金,更重要的是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现代流通和市场营销理念以及全球营销网络等具有竞争力的要素。改开40多年来,我们通过积极吸收外资,有力推动了经济发展、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实现了工业化、城市化,成为了"制造业大国”,并正在向“制造业强国”转型升级迈进。
当然,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引进外资,的确有也有一些弊端。包括:比如改开之初,我们付出了环境的代价,现在还不得不在补课。比如有题主所担心的,像优衣库,家乐福这样的企业,把中国老百姓的钱赚到外国了。但相比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生活的改善、品质的提升这些大的方面和好的方面,这只是很小的一部分代价,而且我们只用了这小部分代价,就取得了双赢或多赢的结果,这笔账,总体来讲还是划算的。
总之,虽然这个道理是浅显明白的,而且也是经事实证明的,并且更是在各种教材早有定论的,但我还是非常佩服题主敢于质疑的勇气!毕竟有疑是好事,因为疑是思之始,学之端嘛,疑不要紧,搞清楚就行了。
我国企业可分为哪四类
我国企业可分为四种基本类型:国有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1、国有企业。
国有企业是指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包括中央和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其他部门所监管的企业本级及其逐级投资形成的企业。
2、私营企业
私营合伙企业是指按《合伙企业法》或《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按照协议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以雇佣劳动为基础,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3、股份制企业
通常称为“股份公司”。它是适应商品经济大力发展和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早在18世纪就产生于欧洲,19世纪后半叶起这种组织形式的企业广泛流行于资本主义世界各国。
4、外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与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单独投资的企业。
港资全是外资嘛
港资都是外资。
港资属于外资企业。
港资是一个独立的经济体。
扩展资料:
港资的外资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两类。其中: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公司。外国企业包括在中国登记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的外国国籍的企业、公司和其他经济组织,以及虽然未登记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港资企业就是外商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根据外资企业法的规定,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并应至少符合下列一项条件,即采用国际先进技术和设备的;产品全部或者大部分出口的。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说是一人有限公司。但不包括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设在中国的分支机构,如分公司、办事处、代表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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