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托管人的职责(基金托管人的职责不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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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基金托管人的职责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基金托管人的职责以及基金托管人的职责不包括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基金托管人的职责有哪些
  2. 存托人和托管人区别
  3. 基金托管人要具备哪些条件
  4. 托管机构管理人职责

基金托管人的职责有哪些

基金托管人的主要职责有:

1、安全保管基金的全部资产;

2、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并负责办理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

3、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法违规的,不予执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4、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价格;

5、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记录15年以上;

6、出具基金业绩报告,提供基金托管情况,并向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7、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托管协议规定的其他职责。

存托人和托管人区别

你好!存托人和托管人都是金融业务中的相关方,它们的区别在于他们的职责不同。

存托人主要是指在证券发行过程中,将股票(或其他证券)证券化后,由存托人持有,代表股票持有人的利益,进行管理、行使股票的权利、分红等活动。

而托管人主要是指存放或保管投资人的资产,为客户提供资产保管、结算、清算、报表生成等服务,通常是资产管理公司的配套服务之一。在实际工作中,存托人和托管人在证券发行、投资管理等方面有协作关系,需要相互配合,确保证券交易安全稳定。

基金托管人要具备哪些条件

基金托管人是依据基金运行中"管理与保管分开"的原则对基金管理人进行监督和对基金资产进行保管的机构。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签订托管协议,在托管协议规定的范围内履行自己的职责并收取一定的报酬。概括的说,基金托管人应该是完全独立于基金管理机构,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实收资本达到一定规模,具有行业信誉的金融机构。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托管人由依法设立并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担任。申请取得基金托管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1.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

2.实收资本不少于80亿元;

3.取得基金从业资格证的专职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4.具备安全保管基金全部资产的条件;

5.具备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能力;

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与基金托管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7.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托管机构管理人职责

工作职责

1、负责落实公司资产托管业务、基金外包业务及相关衍生服务的业务目标和工作要求;

2、负责根据监管政策、行业发展、业务需求情况,制定部门的工作规划和工作方案;

3、负责根据公司要求和业务情况,建立健全资产托管业务和基金外包业务体系,制定、完善资产托管业务和基金外包业务的相关制度;

4、负责制定公司资产托管业务、基金外包业务的服务内容、服务范围、服务标准、服务方式、协调签署相关业务协议;

5、负责管理资产托管业务、基金外包业务的日常运营,不断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内部控制水平和运营效率;

6、负责监控公司资产托管业务、基金外包业务的运营情况以及应急处理;

7、负责沟通协调相关监管机构,接受监管机构及公司的检查;

8、负责公司资产托管业务、基金外包业务的咨询及业务指导。

OK,关于基金托管人的职责和基金托管人的职责不包括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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