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严查七大价格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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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严查七大价格违法行为

发改委严查七大价格违法行为 更新时间:2010-11-25 19:07:28   国家发改委昨日就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连续第三次发文指出,近段时间以来,以农产品为主的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种种迹象表明,一些游资和不法经营者采取欺诈、串通、哄抬、囤积等不正当手段操纵相关商品价格,是一些农产品价格上涨的直接推手。

发改委举例称,上半年绿豆价格快速上涨的背后,就有多家绿豆经营企业串通涨价的魅影;目前柴油供应偏紧,经营者违规突破政府定价的行为时有发生,有的经营者甚至采取不开票、不做账、不结算等手段规避监管;棉花收购也遭游资恶性炒作,无照收购、无证加工现象较为突出,一些收购企业不具备相关准入资格,却大肆抢购哄抬价格。其他领域的价格违法行为也呈多发态势。

发改委表示,这些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了相关商品价格的上涨,背离价值规律和真实的市场供求关系,任其发展必将危害相关行业的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破坏市场机制运行,扰乱正常市场经济秩序,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影响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

为此,发改委要求,各地相关部门要采取果断有力的措施,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具体包括:故意夸大供需矛盾,捏造、散布农产品受灾减产等虚假信息,制造市场紧张气氛的行为;自买自卖、内部倒手,制造交易假象的行为;大量囤积供应紧张的商品拒不销售,造成市场脱销恶意推高价格谋取暴利的行为;操纵电子交易市场价格,推动现货价格上涨的行为;利用工作会、联谊会召集同行合谋集体涨价的行为;经营者之间互相通报涨价信息,并采取默认一致的方式实施价格卡特尔的行为;以及行业协会以信息服务为名,组织协调经营者集体涨价的行为等。

此外,发改委还特别强调,随着各项监管措施不断完善,监管部门打击力度不断加大,一些游资和不法经营者的恶性炒作、操纵价格行为可能更加隐蔽化和多样化,给价格监管设置新的障碍,提出新的挑战。因此,价格监管部门要与时俱进,进一步强化监管力量,完善监管机制,丰富监管手段,提高监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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