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三个要点
“十二五”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三个要点 更新时间:2010-12-24 7:41:09 对话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
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是中国改革开放30年来财税领域最重要的改革。但分税制改革持续至今,已经到了优化改革的时候。2010年10月份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二五”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要加快财税体制改革。
财税体制改革将成为2011年所开启的“十二五”,乃至下一个十年中国最重要的改革之一。
就财税体制改革的方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专访了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
第一财经日报:财税体制改革将成为“十二五”时期重要的改革领域,对于这个领域的改革,您整体的看法是什么?
许善达:我认为有三个问题需要从理论和实践上有较多的考虑。一是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二是中央和地方税收资源分配问题,三是税收和税源的背离。这三个问题在目前看来,都是很严峻的问题。
评估宏观税负水平
日报:您提的第一个问题,即宏观税负问题,这个领域争论很大,但似乎对于宏观税负的衡量水平,有很大的争议。
许善达:是的,这需要明确两个问题,目前我国宏观税负水平怎么评估,以及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多少是合理的。宏观税负水平,这在某种程度上是一个国家政治制度的表现。现在的最大问题是,政府收入过于分散化,即政府有很多种渠道从社会提取资源。这就造成,国家究竟从社会提取了多少资源,没有一个部门能够提供一个准确的数据。
过去,政府收入很少,税收占GDP比重不高,所以这个问题不太尖锐,但是现在我们的税收已经占到GDP的20%了,再加上政府收费,这个问题就变得非常严重。可以说,现在是到了调整的重要时期。
在我国,除去税收收入外,政府收入的主要来源是收费以及央企利润。收费分为两类:一类是公共服务收费,一类是资源使用者收费。现在公共服务性收费很分散,各个部门都在收,征收成本高,征收效率很低,实际上是对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
日报:非税收入改革,已经有一些地方在试点纳入预算管理。这个领域改革的方向是纳入预算管理吗?
许善达:是的。这和我国的税收立法制度有关系,特别是各类收费,虽然收费需要一定的审批权限,但是同税收立法相比,严谨程度还是差很多。现代社会政府要从社会提取资源,一定要经历很严格的程序,并且取得的收入一定要纳入预算管理。
平衡中央与地方财税关系
日报: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也和中央、地方财税分布有联系。这也是您提到的第二个问题,中央和地方的税收资源分配问题。这触及了分税制的核心。中央和地方税收关系的方向在哪里?
许善达:这种关系表现在财权和事权的划分上,即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的财权和责任——这两种职责相互配合的问题。
按照我们目前的体制,一个项目,各级政府都需要出钱,这种分配体系效率低,出现浪费的几率就会比较大,也势必会导致分配不均衡的现象发生。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这不符合社会发展。
究其原因,主要是在分税制改革以后,中央拥有立法权,可以决定政府收入分配。同时,政府职责分配权也在中央。于是就造成每一级政府有将财权上移,但是将事权下放的冲动。而到基层政府,就会发现事权责任很重,但是财政却非常困难。
这样会形成财政收支制度上的混乱,“跑部钱进”的现象也出现了,财政资源使用效率变低。目前,已经有很多地方政府也在反映事权财权不匹配这个问题。
日报:目前各界讨论到一些税种的改革,比如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但一些税种目前的中央、地方分配比例不同,是否就意味着,一些税种的改革,也要统筹中央、地方财税关系?
许善达:是的。比如营业税,营业税是地方税,目前营业税的确亟须改革,但营业税的改革首先要统筹中央、地方财税关系。
这就是说,一些领域的改革说起来容易,大家都有共识,但方案的可行性就需要评估。
税收与税源背离问题待解
日报:您提到的税收与税源背离的问题,您多次呼吁,“十二五”是否要着力解决这个问题?
许善达:这个问题实际上是和前面一个问题,即中央、地方财税关系相关的。
目前转移支付制度是分配中央、地方财税资源的渠道,这是纵向垂直体系的渠道。但实际上,我所提到的税收税源背离问题,是省市和省市之间的横向关系调整。不能不做横向调整,而只去从纵向出发解决问题。
目前,在中国的主要税种中,有近92%的税收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与税源的背离,正是这种税制的缺陷,造成了地区财政收入差距日趋扩大。任何一个地方如果有税源,这个地方就应该有权利获得它这个税源形成的税收。
在“两税合并”以后,国务院已下发了文件,要拿出50%的所得税,在不同的税源地进行分配。这是比较大的进步。此外,全国人大也在一些行业大型企业里,尝试进行税收税源地的调整。
但是,这个原则在其他税种上还没有普遍地实施,比如说营业税。天然气从新疆运到上海有几千公里,运输量乘以运输距离,这是营业税的税金,但是这个税按注册地交税,都交到上海去了。
分税制如何优化?
日报:您提到的这三个问题,某种程度上来说,都跟分税制的税收体制有关系。在“十二五”期间,分税制本身需要怎样优化?
许善达:从改革的方向来看,我们绝不能退回到税制改革前,1994年改革方向是对的,即要保证中央政府拥有分配的权。目前最重要的不是把分配资源和职责的权利重新再次分配,而是要防止分配中的不平衡,这其中也包括地方与地方之间的分配不平衡。
我认为,应该将税收的立法权回归到人大。现在很多法律法规,人大可以授权给国务院,但是国务院在制定过程中,有时候地方的声音就不能被充分地了解到。
日报:当前体制之下,地方财力相对匮乏,这也是2009年以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放大之后,市场越发关注的问题。您怎么看中期的地方政府财政压力?
许善达:在中央代地方发债,为什么会出现有的地方债发不出去的情况?主要还是因为地方政府的还贷能力受到质疑。
这就回到刚才的问题上来,为什么有些地方政府财政困难、没有偿债能力,核心就是地方政府财政资源和事权分配不合理。
所以,我认为事权与财权相匹配这个问题,也是“十二五”期间思考税制改革的核心。如果这个问题维持不动,很多问题都解决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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