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银行和大丰村银行是两家完全不同的银行,其关联性是江西银行是作为大丰村镇银行的发起股东之一。 江西银行属于城市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是中国银行业的重要组成和特殊群体,其前身是20世纪80年代设立的城市信用社,当时的业务定位是: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支持,为地方经济搭桥铺路。 大丰村镇银行属于村镇银行。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村镇银行不同于银行的分支机构,属一级法人机构。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南昌大丰村镇银行是由南昌银行作为主要发起人设立的股份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南昌地区首家村镇银行。江西银行是2015年12月3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由南昌银行吸收合并景德镇市商业银行而成。2015年12月11日经江西银监局批复,更名为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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