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股票的相关资讯有哪些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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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26 证券简称:沪硅产业 公告编号:2021-08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1月28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于2021年6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年7月20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及《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根据前述会议决议,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均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即该项决议将于2022年1月27日届满。

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0号), 批复的有效期为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目前,本次发行工作尚未结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的进行,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方案的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本次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内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688126 证券简称:沪硅产业 公告编号:2021-083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俞跃辉、孙健、杨征帆、郝一阳回避了相关事项的表决,相关议案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公司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公司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涉及金额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事项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注1:上表中占同类业务比例=该关联交易发生额/2020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注2:2022年7月起,原董事任凯离任时间将达到12个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武汉新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长江存储科技有限公司、中芯国际及其子公司将不再为公司的关联方。鉴于此,本次对武汉新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长江存储科技有限公司、中芯国际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预测对应期间为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Soitec成立于1992年,是一家注册在法国的公司,董事会主席为Eric Meurice,经营范围为调整微电子业及一般工业的材料的制造及商品化研究,提供多种技术辅助,从事特殊机械的研发与应用。其中,制造为副业,而主业在于商品化研究的调整。公司执行副总裁WANG QINGYU及Kai Seikku任其董事。

长江存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6年7月26日,法定代表人赵伟国,注册资本为5,627,473.69万元,注册地址位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未来三路88号。其经营范围为半导体集成电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集成电路及相关产品的设计、研发、测试、封装、制造与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最近12个月内,公司原董事任凯担任其董事。

武汉新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4月21日,法定代表人杨道虹,注册资本为555,700万元,注册地址位于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高新四路18号。其经营范围为集成电路及相关产品的生产、研发、设计、销售;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限制的货物或技术除外)。最近12个月内,公司原董事任凯担任其董事。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4月3日,注册地址位于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中芯国际及其子公司主要从事集成电路晶圆代工业务,提供多种技术节 点、不同工艺平台的集成电路晶圆代及配套服务。最近12个月内,公司原董事任凯担任其董事。

上海集成电路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6月8日,法定代表人俞文杰,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注册地址位于上海市嘉定区兴贤路1180号1幢3层301室。其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从事集成电路材料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交流、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技术服务;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图文设计制作;办公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礼仪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公司董事孙健及执行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李炜担任其董事。

上海新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7月12日,法定代表人袁晓兵,注册资本25,287.3333万元,注册地址位于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865号5号楼713室。其经营范围为电子科技、信息科技、物联网科技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材料与器件、各类集成电路及其应用系统的销售,半导体器件与集成电路的设计,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创意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其现持有公司6.53%的股份。

江苏鑫华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2月11日,法定代表人蒋文武,注册资本102,000.0098万元,注册地址位于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杨山路66号。其经营范围为半导体材料、电子材料、高纯材料及副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或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董事杨征帆、郝一阳担任其董事。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关联销售价格主要根据客户在规格型号、产品标准、技术参数等方面的要求,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同客户的产品在性能、结构等方面不同,销售价格会存在一定的差异。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的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上述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上述交易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且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在公平的基础上按一般市场规则进行,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异议。

六、上传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88126 证券简称:沪硅产业 公告编号:2021-084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新徕路200号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2年1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0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3.06,上海新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及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者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或者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提供1或者2中需要的资料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登记时间:2022年1月5日(9:00-11:30,14:00-16:30);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2年1月5日16:30前送达。

(三)登记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云水路1000号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需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云水路1000号

邮编:201306

电话:021-52589038

传真:021-52589196

联系人:王艳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26 证券简称:沪硅产业 公告编号:2021-080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2月16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俞跃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俞跃辉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126 证券简称:沪硅产业 公告编号:2021-081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2月16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路先生主持,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

2021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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