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余层的高楼酒店,七八十米的高空,普通人向下俯瞰都会双腿发颤,可一名男子却通过楼道的窗户翻出,通过楼房外阳台,再从外墙翻入窗户未上锁的房间中实施盗窃,全程没有任何保护措施,可谓是“艺高人胆大”。
9月19日下午,稠城街道某酒店的老板周女士像往常一样回到自己居住的26楼房间。这时,酒店工作人员前来询问周女士房间内是否丢失了贵重物品,并告诉她在26楼消防通道楼梯口发现两个包,包里面装着一台银色苹果电脑及一个长条钱包。
正当二人讨论是否是客人遗留物品时,两人看到一名身穿黑色衣服的年轻男子从外面阳台绕过来,准备翻窗进入楼层。
“26楼是我们家里人居住的,我们看这男子形迹可疑,手上还拿着一个塑料钱罐,感觉他是小偷,就质问他是干什么的,他说是老板让他换零钱的,我们就更加确定他是小偷。”周女士听完向工作人员使了个眼神,两个人一起将男子制伏。抓住男子后,男子承认自己偷了东西,还主动从口袋里拿出盗窃赃物,周女士赶紧向稠城派出所报警。
接到报警后,处警民警赶到现场,了解了事情经过,并将嫌疑人华某带回了稠城派出所。
经审讯,华某如实供述了在酒店的盗窃经过。进入酒店后,华某并未坐电梯,而是步行爬楼梯爬到顶楼,从下而上逐层物色伺机行窃,在作案之前,他已经在酒店观察了好几天,发现有些酒店工作人员没有关门的习惯,在步行至26楼时,发现楼道口并没有关窗,还可以攀爬,于是萌生了翻窗入室盗窃的想法。
用这种方式,华某在9月15日、19日二次翻窗进入房间内盗窃,盗得1个生肖黄金吊坠、3条利群香烟以及部分现金等物品,9月18日晚采用溜门方式进入26楼客厅,偷了1件水貂大衣。
期间,华某还在15楼16楼员工宿舍内偷了2个鼠标及电脑包,并在3楼音响控制室里住了1个星期,晚上睡觉就用偷来的水貂大衣当做被子。此外,华某还供述了其在9月8日凌晨在某小区,采用溜门的方式进入房间盗得一台笔记本电脑和路虎车钥匙。
目前,华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义乌警方依法刑事拘留,除了2条香烟被华某售卖外,其余被盗物品均已追回归还失主。
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许多高层住户可能觉得自己住的楼层比较高就放松了对小偷的警惕,无论楼层高低、无论平时是否在家里,门窗都要及时关好,有条件的家庭最好安装防盗设施,以免给小偷可趁之机。若家中被盗,要保护好现场并第一时间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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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义乌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