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乌鲁木齐7月22日电 记者潘从武 通讯员白雪晴 今天早晨,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永和巷社区举行的周一升国旗仪式上,乌市62家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身着整体的白色衬衣,藏蓝色西裤,佩戴“新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徽章,向着国旗庄严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
当天,乌市全市329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分别在各区县统一举行宣誓活动,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面向国旗庄严承诺:我是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我保证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神圣使命……
据乌鲁木齐市司法局副调研员王世强介绍,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要求,从2019年8月1日起,全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出庭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时必须统一着正装,佩戴徽章。根据这一要求,今天特组织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329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分别在天山区永和巷、沙区、高新区等8个区(县)统一举行宣誓活动,目的是提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社会形象,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司法厅“基层法律服务要实现基层化、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的要求,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这支队伍在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加大法治宣传、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工作力度,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新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副会长、乌鲁木齐市丰泽法律服务所主任许丽华在现场心情激动地说:“作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我们承担着新时代赋予的法律服务重任,今后,我要带领全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紧紧围绕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不断强化自身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贴近基层,服务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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