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临沂9月11日讯中秋国庆将至,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净化节日风气,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临沂市纪委通报对外通报了近期察访发现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蒙阴县垛庄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张鹏接受辖区企业宴请问题。
2019年8月30日(星期五)上午10时左右,蒙阴县蒙阴街道人社所副所长徐峰与蒙阴县某运输公司负责人陈某到垛庄镇找张鹏协调陈某公司办公场所事宜。随后,3人一起到垛庄镇某饭店就餐,同时张鹏联系垛庄镇一建筑公司经理石俊华一同参加。期间,徐峰、石俊华、陈某3人饮用石俊华提供的五粮液白酒一瓶,就餐费用由石俊华支付。2019年9月9日,张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徐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沂水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工商联党组书记陈向阳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
2019年9月4日(星期三)下午,奥德集团有限公司沂水分公司总经理公为余以协调公司业务为由,邀请陈向阳以及沂水县2个房地产公司经理等人到其公司内部食堂就餐。期间,陈向阳饮用白酒,就餐费用由沂水奥德公司承担。2019年9月10日,陈向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郯城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刘英伟、陆扬辉等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
2019年9月3日(星期二)上午,郯城县农业农村局农村经营服务中心主任王燕和农技推广中心副主任刘英伟分别带领工作人员陆扬辉、纪绍兰、上官自春、徐勤洋等人到杨集镇督导检查工作,杨集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周锋陪同并安排中午到该镇某饭店就餐。期间,刘英伟、陆扬辉和周锋饮用白酒。2019年9月10日,陆扬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周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英伟因违纪受处分后又故意违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燕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其他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