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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报关注建筑材料的国抽结果2、环保督查“回头看”:河南部分整改任务未完成3、长城资产拟处置38户债权,本息合计1748亿元
通报关注建筑材料的国抽结果
来源:市说新语
2022年,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筑材料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抽查概况。本次抽查1704家企业生产的1920批次建筑材料产品,涉及热轧带肋钢筋、水泥、建筑防水卷材、铝合金建筑型材等4种产品,发现111批次产品不合格(详见附件1),抽查不合格率为5.8%。
(二)跟踪抽查情况。本次跟踪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企业76家,其中有15家企业产品仍不合格(详见附件2),61家企业产品合格。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热轧带肋钢筋抽查不合格率为4.7%。本次抽查25个省(区、市)243家企业生产的451批次产品,发现21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4.7%,较上次抽查下降3.9个百分点。该产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4.6%、8.6%、4.7%。
图1 热轧带肋钢筋产品近3年国家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抽查重点对热轧带肋钢筋的力学性能、工艺性能、化学成分、尺寸外形、重量偏差、金相组织、表面标志等21个项目进行检验。经检验,9批次产品尺寸外形项目不合格,均为横肋末端间隙不合格,该项目不合格会影响钢筋与混凝土之间的粘结力。经技术机构分析,横肋末端间隙项目不合格原因主要是,部分企业对标准中该项目的测量要求了解不够,未严格按照标准进行生产和出厂检验;未及时更新生产设备及工艺。4批次产品化学成分项目不合格,均为碳元素含量不合格,碳元素含量过高会影响钢筋韧性导致脆断。经技术机构分析,化学成分项目不合格原因主要是,企业没有严格进行钢坯验收;在冶炼过程中单纯提高碳元素含量以增加钢筋强度,导致碳元素超标。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产业集聚区广东省、江苏省、山西省、安徽省企业生产的产品,分别抽查检验53批次、53批次、30批次、29批次产品,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3.8%、3.8%、0%、6.9%。
(二)水泥抽查不合格率为3.3%。本次抽查28个省(区、市)961家企业生产的961批次水泥,发现32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3.3%,较上次抽查下降1.2个百分点。该产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5.5%、4.5%、3.3%。
图2 水泥产品近3年国家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抽查重点对水泥的三氧化硫、氧化镁、氯离子、安定性、强度、水溶性铬(Ⅵ)、放射性、凝结时间、烧失量、保水率等12个项目进行检验。
不合格项目涉及烧失量、氯离子、水溶性铬(Ⅵ)、安定性等。有19批次产品氯离子项目不合格,其中卫辉市天意水泥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检测值是标准最高限值的18.6倍。经技术机构分析,氯离子项目不合格原因主要是,企业为激发水泥早期强度,降低生产成本,过多掺加含氯化物高的混合材或外加剂。有8批次产品水溶性铬(Ⅵ)项目不合格。经技术机构分析,水溶性铬(Ⅵ)项目不合格原因主要是,未严格按照标准进行生产和出厂检验,或者使用了含铬高的工业废渣。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安徽省、山东省、江苏省、河南省、浙江省、河北省、湖南省、广东省等8个省份企业生产的产品,分别抽查检验90批次、77批次、58批次、55批次、54批次、53批次、52批次、51批次产品,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3.3%、1.3%、1.7%、3.6%、0%、5.7%、1.9%、0%。
(三)建筑防水卷材抽查不合格率为18.8%。本次抽查23个省(区、市)233家企业生产的240批次产品,发现45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18.8%,较上次抽查上升2.4个百分点。该产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11.1%、16.4%、18.8%。
图3 建筑防水卷材产品近3年国家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抽查重点对建筑防水卷材的可溶物含量、耐热性、低温柔性、不透水性、拉伸性能、热老化、渗油性、接缝剥离强度、剥离强度、热处理尺寸变化率、拉断伸长率、热稳定性、钉杆撕裂强度等34个项目进行检验。
发现不合格项目涉及可溶物含量、低温柔性、热老化、接缝剥离强度、剥离强度、热处理尺寸变化率、拉断伸长率。其中,低温柔性、热老化(低温柔性)项目发现不合格批次较多,分别有33批次和39批次产品不合格。
本次抽查中,河北飞跃石化防水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低温柔性、热老化(低温柔性)2个项目不合格,该企业还在2021年国家监督抽查中,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监督抽查。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产业集聚区山东省、河北省、湖北省、江苏省企业生产的产品,分别抽查检验73批次、33批次、20批次、18批次产品,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16.4%、27.3%、5.0%、5.6%。
(四)铝合金建筑型材抽查不合格率为4.9%。本次抽查23个省(区、市)267家企业生产的268批次产品,覆盖了阳极氧化型材、电泳涂漆型材、喷粉型材、喷漆型材、隔热型材5个品种,发现13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4.9%,较上次抽查下降0.3个百分点。该产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5.8%、5.2%、4.9%。
图4 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近3年国家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抽查重点对铝合金建筑型材的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壁厚尺寸、膜层性能、复合性能等5类21个项目进行检验。
经检验,5类项目均有不合格。其中,5批次产品复合性能不合格,4批次产品化学成分不合格,3批次产品膜层性能不合格。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原因主要是,部分企业的挤压机和熔炼炉等装备投入不足;配制合金成分时为节省成本降低了合金比例或添加了废铝。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产业集聚区广东省、山东省、江苏省、四川省企业生产的产品,分别抽查检验42批次、40批次、29批次、21批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9.5%、10.0%、0%、4.8%。
三、有关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有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强化抽查结果处理。按照《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对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企业出厂销售。对不合格企业,尤其是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企业,进一步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依法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结果处理情况要及时录入e-CQS系统。总局将强化跟踪督办,视情通报各地处理结果情况。
(二)加强质量跟踪监管。山东省、河北省市场监管部门要对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开展专项整治,加大辖区内重点企业监督检查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保持质量监管高压态势,严肃处理违法行为,提升质量安全水平。
(三)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将本次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相关地方政府及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不合格产品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标准依法组织生产销售,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四)加强质量技术帮扶。组织有关行业组织和技术机构,帮助企业深入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解决方案,促进行业质量水平提高。
供稿:质量监督司
环保督查“回头看”:河南部分整改任务未完成
来源:中国新闻网
据生态环境部官方微信消息,10月20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河南省委、省政府反馈了6月1日至7月1日对河南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督察中发现,河南省还存在部分责任落实“挂空挡”,部分整改任务没有按照要求完成。
督察组现场督察黄河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
督察组认为,河南省不断完善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努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整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效。截至8月31日,督察组交办的5477件生态环境问题已基本办结。责令整改2769家;立案处罚342家,罚款1938万元;立案侦查65件,拘留36人;约谈403人,问责1053人。
督察组指出,河南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虽然取得了重要进展,但部分责任落实“挂空挡”,部分整改任务没有按照要求完成,在一些地区和领域甚至还存在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
督察组发现,一些领导干部重发展、轻保护,片面认为全省钢铁、炼油等行业产能不但不过剩,反而供不应求,无需压减产能。水污染治理攻坚工作拖拉滞后,列入方案的72个重点工程未能如期建成,占比30.4%。有些干部认为,“督察一阵风、躲过就轻松”,没有必要较真碰硬,导致部分问题“以停代改”。
——思想认识还不到位。一些领导干部重发展、轻保护,对国家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总体要求认识不到位、落实打折扣,也制约了全省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开展。
整改调度、督办工作不够扎实,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很多工作由设在省环境保护厅的办公室推动,日常仅以督办函的形式调度整改进度,未按各部门职责分工开展现场检查,导致上报情况与实际明显不符,上报整改完成率达到83%,实际仅为64%。考核工作流于形式,2016年商丘、洛阳PM2.5、PM10平均浓度大幅上升,但大气考核结果均为合格;2017年多数地市未完成优良天数考核目标,但都通过了考核;郑州市大气污染治理没有达到河南省确定的目标要求,但仍被评为优秀,并获得奖金150万元。问责存在水分,河南省提供材料显示安阳、新乡等地一些干部因环境问题给予警告、记过处分,而实际仅为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
部分地区对待督察整改态度消极,2017年6月以来,信阳市委常委会一直未研究生态环保工作,直到中央领导同志对非法采砂问题作出重要批示后,才于2018年5月27日研究过1次。安阳市内黄县党委、政府很少研究环保工作,2018年以来,仅在4月陶瓷产业园环境污染问题被中央媒体曝光后才开会研究。
——敷衍整改问题比较明显。对黄河湿地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重视不够,整治不力,投入较少。2016年、2017年,中央分别下达河南省黄河湿地保护资金4300万元和4400万元,但省级财政仅配套投入230万元和210万元,新乡、洛阳两地市级财政甚至未安排配套资金。黄河湿地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存在3家非法企业,三门峡灵宝市不仅未予清理,反而于2017年3月通过政府办公会专题研究,同意相关企业延期缴纳2016年排污费。
河南省水污染治理攻坚工作拖拉滞后,列入方案的72个重点工程未能如期建成,占比30.4%。省住建厅推进整改力度不够,工作计划与省政府攻坚方案要求严重脱节,导致任务和目标严重缩水。濮阳市2017年应完成13个重点治理项目,有7个未按期完成;郑州市金水区索须河、惠济区金洼干沟等均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务,河水黑臭严重。新乡市水环境治理工程推进滞后,纳入整改方案的4座污水处理厂未按期完成,还有一些治理项目一拖再拖,甚至不了了之;全市仍有127个入河排污口未完成整治,市区周边每天约2万吨生活污水直排卫河。全省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仍有290余个环境问题没有解决到位。多数地方矿山环境整治工作无明显进展。
——表面整改问题比较多见。有些干部认为,“督察一阵风、躲过就轻松”,没有必要较真碰硬,导致部分问题“以停代改”。2016年督察与此次“回头看”重复举报问题达170件,督察组随机抽查21件,发现8件查处不实。2016年督察期间,群众举报焦作孟州市南庄镇皮革企业向废弃土坑排放污染物,孟州市政府以皮革企业已经停产为由认定举报不实。但经核实,当地98家皮革企业在2016年督察后又违法恢复生产,此次“回头看”进驻前10天才紧急停产、应对督察,近万吨含铬污泥长期非法倾倒至废弃土坑,严重污染周边环境,群众反映强烈。
洛阳市义煤集团新义煤业有限公司2016年以来因废水直排金水河多次被群众举报,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对其累计下达整改督办通知33份、实施处罚6次,但义煤集团及其上级公司不以为然,省国资委履职不力,对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长期不重视、不解决,问题“一犯再犯”。河南省“十三五”减煤方案发布后,部分地方煤炭消费量不降反升,三门峡、平顶山两市2017年煤炭消费总量比2015年分别增加272万吨和384万吨。省发展改革委在开展减煤目标考核时,有意规避2015年以后投运火电机组新增耗煤量,工作不严不实。
——假装整改问题仍有发生。信阳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处理设施运行记录造假,渗滤液调节池直通城市污水管网,违法违规严重。范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长期损坏停运,但督察时临时开启设施应对,并编造运行记录;范县城市综合管理局作为主管部门执法犯法,安排施工队埋设暗管将渗滤液直接接入市政管网。洛阳市汝阳县斜纹河非法采砂依旧存在,采砂许可证等制度形同虚设,在“回头看”进驻后,汝阳县水利部门凭空编造2016—2017年巡查记录、行政处罚案卷,并由河道管理人员伪造签名手印,性质恶劣。
2016年督察指出濮阳市丰利石化公司以拆分审批方式违规建成260万吨/年限制类炼油石化项目,此次“回头看”发现,该公司不仅没有整改,而且还顶风而上,筹划建设的新项目实际仍属于限制类炼油石化项目。洛钢集团落后烧结机整改后又未批先建两座电炉,打着合金钢的幌子生产普通建筑用钢。平顶山鲁山县以“清障疏浚”名义行砂石开发之实,县政府公开拍卖“清障疏浚”工程获利2306万元,多家“清障疏浚”企业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设置大量砂石加工点,现场管理粗放,废水直排河道,饮用水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专项督察发现,河南省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迟缓,散煤和扬尘管控不够有力,机动车污染日益凸显。
——结构性污染问题突出。2017年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粉尘等污染物的排放强度分别高达全国平均水平的3.94、3.93和2.91倍。郑州市“火电围城”问题突出,安钢集团对安阳市区污染贡献较大。全省铸造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入园率低,治污设施不完善。洛阳市汝阳、伊川、偃师等地铝石煅烧和棕刚玉企业普遍管理粗放,治理不到位。洛阳市庞村、寇店、李村等乡镇家具制造小企业达400多家,而统计上报仅十几家,这些企业厂居混杂,装备落后,治污设施简陋且运行不正常,挥发性有机物和粉尘污染突出。郑州市、巩义市有各类碳素企业50多家,经过多轮整治,污染问题依然多见。
——散煤和扬尘管控力度不够。2017年河南省煤炭消费总量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3.2个百分点,能源结构高度依赖煤炭。散煤管控不力,洁净型煤推广使用不够,2017—2018年采暖季全省洁净型煤累计销售253万吨,仅占需求量的42.2%;且主要集中于焦作、新乡、洛阳三市,占销售总量的54%,产销不均衡的问题突出。扬尘管控工作时紧时松,2018年1—3月,7个传输通道城市平均降尘量为10.57吨/平方公里·月,但次月就反弹到15.58吨/平方公里·月;2018年5月检查发现,4589个施工场地中有2238个存在扬尘污染问题,占比高达48.7%;新乡卫辉市、辉县市境内国道107、省道306和229车流量大,道路破损,扬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
——机动车污染监管滞后。河南省柴油车约占机动车保有量的21%,污染问题十分突出,但相应的监督管理十分粗放和滞后。近年来,濮阳市路检达2万多辆,尾气超标389辆,仅处罚32辆,罚款6150元;焦作沁阳市是晋煤外运通道,来往货车众多,仅2018年5月开展过一次路检;新乡市2017年对27万辆机动车实施尾气检测,但从未对超标车辆进行过处罚。
长城资产拟处置38户债权,本息合计1748亿元
【大河财立方消息】9月4日,长城资产河南分公司发布公告,拟处置河南省中天食品有限公司等38户债权资产,本息合计17.48亿元。
公告显示,长城资产河南分公司拟对持有的河南省中天食品有限公司等38户债权资产进行单户或任意组包对外公开处置,该38户债权资产债权总额为17.48亿元,其中本金14.02亿元,利息3.45亿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上述38户债权主债务人均为民营企业,经营范围主要涉及机器设备加工、食品加工、商贸服务、文旅产业等。38户债权中,已有4户债权的主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另外34户债权中,32户债权已获得胜诉判决并进入执行程序,1户债权尚在一审审理中,1户尚未起诉。
附38户债权资产具体情况:
一、河南省中天食品有限公司
债务企业名称:河南省中天食品有限公司
债务人所在地:河南省延津县
债权总额:14,558,124.46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
1.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拥有债权总额为14,558,124.46元,其中本金7,000,000.00元,利息7,558,124.46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贷款方式为保证担保。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2.企业概况
债务人:河南省中天食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10728100005525,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王红磊,注册资:9,869万元,成立日期: 2000年3月21日,住所:封丘县黄德经济开发区,经营范围:金银花茶、金银花饮品;面粉、杂粮、挂面、鲜面条加工、销售;金银花种植、农林种植、粮食种植(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凭许可证经营)。登记机关:封丘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状态:存续。
3.担保情况
该笔债权为保证担保债权,由新乡市金利达化纤厂、赵增强、王红磊、赵会云、张彦峰、刘振伟、田金力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资产亮点
该笔债权自然人保证人为企业实际控制人,有一定追偿价值。保证企业在正常生产,这笔债权有一定的投资价值。
二、新乡市恒威物资有限公司
债务企业名称:新乡市恒威物资有限公司
债务人所在地:新乡市
债权总额: 9,437,507.35 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
1.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拥有债权总额为 9,437,507.35元,其中本金4,929,815.7元,利息4,507,691.65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贷款方式为抵押、保证担保。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2.企业概况
债务人::新乡市恒威物资有限公司,注册号:410700000014876,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军,注册资本:1,000万元,成立日期:2007年4月18日,住所:新乡市和平路北段(古龙金属建材交易中心内),经营范围:有色金属、不锈钢、建材、钢材、五金、交电、日用百货的批发、零售。登记机关:新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状态:存续。
3.担保情况
该笔债权为抵押担保债权,由王军、赵宁杰以其名下位于新乡市学后街东方15号楼西单元1层西户、总层数6层所在层数为1层、面积110.12平方米、证号为房权证字第04102479号的房产在最高额500万元范围内为债务人新乡市恒威物资有限公司的债务设定抵押。由新乡市蓝星物资有限公司、新乡市波斯顿商贸有限公司、新乡市皎龙物资有限公司、王彦、侯志春、王军、赵宁杰、侯志彬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资产亮点
该笔债权抵押物位于新乡市区核心区域,毗邻核心商圈,有一定变现价值,自然人保证人为企业实际控制人,有一定追偿价值。
三、河南省和寨村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债务企业名称:河南省和寨村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债务人所在地:新乡市延津县
债权总额:11,523,511.08 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
1.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拥有债权总额为11,523,511.08元,其中本金 6,153,857.40 元,利息5,369,653.68 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贷款方式为保证担保。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2.企业概况
债务人:河南省和寨村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914107276672190357,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陈庆宝,注册资本6,600万元,成立日期:2007年10月10日,住所:封丘县鲁岗乡和寨村,经营范围:粉条、粉丝加工,淀粉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涉及许可项目的凭许可证经营),登记机关:封丘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状态:存续。
3.担保情况
该笔债权为保证担保债权,由新乡市康达粮油加工有限责任公司、新乡市方正制粉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资产亮点
该债务人名下有多套房屋,尚未查封且未发现抵押,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自然人保证人的名下共发现四套房屋,有一定偿债能力。
四、河南港口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债务企业名称:河南港口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债务人所在地:新乡市封丘县
债权总额:12,433,799.23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
1.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拥有债权总额为12,433,799.23元,其中本金7,000,000元,利息 5,433,799.23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贷款方式为保证担保。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2.企业概况
债务人:河南港口起重机械有限公司,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276609379075,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付国强,注册资本:10,168万元,成立日期:2007年4月19日,住所:封丘县黄陵工业区,经营范围:起重机械及配件制造、销售、安装、维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凭许可证经营),登记机关:封丘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状态:存续。
3.担保情况
该笔债权为保证担保债权,由李涛、院春霞、付国强、张国霞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资产亮点
保证人河南省豫通泵业有限公司持有河南锦荣典当公司的部分股份,具有有一定的追偿价值。自然人保证人系企业实际控制人,整体债权具有一定追偿价值。
五、新乡市同兴包装铜材有限公司
债务企业名称:新乡市同兴包装铜材有限公司
债务人所在地:新乡市
债权总额:1,887,573.18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
1.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拥有债权总额为1,887,573.18元,其中本金 9,860,000.00元,利息9,015,731.81 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贷款方式为保证担保。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2.企业概况
债务人新乡市同兴包装铜材有限公司,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10700000016517,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贵仕斌,注册资本:1,167万元,成立日期:2010年12月15日,住所:新乡工业园区锦绣大道1号 ,营业期限自 2010年12月15日至 2030年12月15日 ,经营范围:铜杆、漆包线、铝箔胶带、包装纸、包装箱制造、销售(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凭许可证经营), 登记机关 :新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状态:存续。
3.担保情况
该笔债权为保证担保债权,由新乡市东方电气有限公司、新乡锦绣防水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贵仕斌、吴菲、袁晓峰、胡成香、袁卫国、贾振菊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资产亮点
该债务人所属行业市场有较大的市场空间,之前经营状况良好,有较大的升值空间。
六、中原圣起有限公司
债务企业名称:中原圣起有限公司
债务人所在地:新乡市
债权总额:69,760,377.71元(利息暂计算至破产宣告之日)
1.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拥有债权总额为69,760,377.71元,其中本金 59,993,541.46元,利息 9,766,836.25元(利息暂计算至破产宣告之日)。贷款方式为保证担保。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2.企业概况
圣起公司成立于2005年11月30日,注册资本12688万元,法定代表人高林才,经营场所位于河南长垣县位庄工业区,经营范围包括通用桥、门、冶金、电站、门座式起重机;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防爆桥式、梁式起重机;防爆电动葫芦;单、双主梁门式起重机;柱式悬臂起重机;电动葫芦;通用起重配件及零部件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租赁;经营本企业产品及外购配套件,营销出口业务和机械设备、零部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低压成套设备、电力设备、太阳能产品、电力电子元件、能源设备的研制、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建筑服务;不动产租赁服务(以上项目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有效的许可证经营)。现圣起公司登记状态为存续。
3.担保情况
该笔债权为保证担保债权,由新乡克瑞有限公司、高存良、齐景光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资产亮点
该债务人持有多家公司的的股份,自然人保证人系债务企业实际控制人,该项目有一定的追偿价值。
七、河南省新乡市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
债务企业名称:河南省新乡市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
债务人所在地:新乡市长垣市
债权总额:37,025,066.7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
1.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拥有债权总额为37,025,066.7元,其中本金 33,398,534.57元,利息3,626,532.13 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贷款方式为保证担保。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2.企业概况
债务人河南省新乡市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注册号91410728173431108W,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任会江,注册资本:15,880.98万元,成立日期:2003年3月7日,住所长垣县长恼工业区,经营范围:起重机械及配件、皮带输送机、启闭机、制造、安装、维修及电梯安装、改造、维修、保养、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登记机关:长垣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状态:存续。
3.担保情况
该笔债权为保证担保债权,由中原圣起有限公司、任会江、蔡洪新、赵武生、蔡又新、付国仁、秦天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资产亮点
该笔债权自然人保证人系企业实际控制人,整体债权具有一定追偿价值。
八、河南裕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企业名称:河南裕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所在地:新乡市长垣市
债权总额:4,720,607.09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
1.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拥有债权总额为4,720,607.09元,其中本金3,000,000.00元,利息1,720,607.09 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贷款方式为保证担保。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2.企业概况
债务人:河南裕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为河南科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号:410728000018516,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程志鹏,注册资本:2,000万元,成立日期:2004年6月18日,营业期限自2004年06月18日至2017年06月17日,住所:长垣县蒲西区宏力新村一期6号商铺,经营范围:医疗器械(豫030123许可证核准范围)经营(有效期至2016年7月18日),科学技术项目的开发、研究(药品、医疗器械除外),无纺布、乳胶制品、纱布、棉花的销售,对外贸易经营;金属材料、铝制品、五金交电、机电设备、电器自动化设备、电线电缆、仪器仪表批发零售。登记机关:新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状态:存续。
3.担保情况
该笔债权为保证担保债权,由河南中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杨全科、王晓芳、王鸣芳、程志鹏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资产亮点
该笔债权自然人保证人系债务企业实际控制人,本项目有一定的追偿价值。
九、卫辉市大桥牛业有限公司
债务企业名称:卫辉市大桥牛业有限公司
债务人所在地:新乡市卫辉市
债权总额:6,817,934.46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
1.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拥有债权总额为6,817,934.46元,其中本金4,465,000.00元,利息2,352,934.46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贷款方式为保证担保。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2.企业概况
债务人卫辉市大桥牛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813174207406,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张拴青,注册资本:1000万元,成立日期:2006年09月30日,登记机关:卫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住所:卫辉市唐庄镇六庄店村,经营范围:肉牛养殖、销售。
3.担保情况
该笔债权为保证担保债权,由新乡市通宇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张拴青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资产亮点
该笔债权自然人保证人系债务企业实际控制人。整体债权具有一定追偿价值。
十、河南省亨天药业有限公司
债务企业名称:河南省亨天药业有限公司
债务人所在地:新乡市获嘉县
债权总额:3,367,228.89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
1.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拥有债权总额为3,367,228.89元,其中本金2,291,284.97元,利息1,075,943.92 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贷款方式为保证担保。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2.企业概况
债务人河南省亨天药业有限公司,注册号:410724000014480,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赵方升,注册资本:1100万元,成立日期: 2004年11月03日,登记机关:获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住所:获嘉县徐营镇赵吴巷村(获武路北段),经营范围:中药材种植销售,中药饮片生产销售,农副产品收购(不含棉花)(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涉及专项审批的或禁止经营的除外)。
3.担保情况
该笔债权为保证担保债权,由河南省富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赵方升、胡定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资产亮点
该项目债权本金较小,自然人保证人系债务企业实际控制人,有一定追偿价值。
十一、奔宇电机集团有限公司
债务企业名称:奔宇电机集团有限公司
债务人所在地:
债权总额:15,913,930.09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
1.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拥有债权总额为15,913,930.09元,其中本金9,985,134.14元,利息5,928,795.95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贷款方式为抵押、保证担保。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2.企业概况
债务人奔宇电机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28173445868F,注册号:410728100003719,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赵文明,注册资本:8200万元,成立日期:2004年04月07日,登记机关:长垣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住所:长垣县起重工业园区纬二路西段,经营范围:电动机及配件制造。
3.担保情况
该笔债权为担保债权,由河南中州起重集团、赵文明、王新法、王秀山、黄丙元、李鸿、贾艳丽、候增印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资产亮点
该笔债权具有一定追偿价值。
十二、河南省新乡市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
债务企业名称:河南省新乡市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
债务人所在地:新乡市长垣市
债权总额:32,532,660.50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
1.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拥有债权总额为32,532,660.50元,其中本金25,660,280.28元,利息6,872,380.22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贷款方式为保证担保。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2.企业概况
债务人河南省新乡市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注册号91410728173431108W,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任会江,注册资本:15,880.98万元,成立日期:2003年3月7日,住所长垣县长恼工业区,经营范围:起重机械及配件、皮带输送机、启闭机、制造、安装、维修及电梯安装、改造、维修、保养、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登记机关:长垣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状态:存续。
3.担保情况
该笔债权为保证担保债权,由任会江、蔡洪新、赵武生、蔡又新、付国仁、秦天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资产亮点
该笔债权由多位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整体具有一定的追偿价值。
十三、河南永胜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债务企业名称:河南永胜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债务人所在地:新乡市辉县市
债权总额:32,498,113.15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
1.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拥有债权总额为32,498,113.15元,其中本金20,000,000.00元,利息12,498,113.15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贷款方式为保证担保。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2.企业概况
债务人河南永胜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82798229153W,注册号:410782100004446,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刘波,注册资本:13500万元,成立日期:2007年01月29日,登记机关:辉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住所:辉县市胡桥乡南云门村,经营范围:溶剂油加工销售;燃料油购销。
3.担保情况
该笔债权为保证担保债权,由河南双信炭黑有限公司、刘军海、刘波、孙庆安、河南恒升起重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资产亮点
该笔债权自然人保证人为企业实际控制人,法人保证人系当地规模较大的炭黑加工企业。整体债权具有一定的追偿价值。
十四、新乡市新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债务企业名称:新乡市新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债务人所在地:新乡市延津县
债权总额:15,864,908.24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
1.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拥有债权总额为 15,864,908.24元,其中本金10,000,000.00元,利息5,864,908.24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贷款方式为保证担保。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2.企业概况
债务人新乡市新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001729112061,注册号:410700100007108,法定代表人:勾宏图,注册资本:3000万元,成立日期:1981年12月09日,登记机关:新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住所:新长路118号,经营范围:专用汽车制造(根据国家公布的改装车生产企业目录经营);车载钢罐体专用车制造;机械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的生产;机电产品设备、电器、电气产品销售;房屋租赁;专用汽车及汽车销售(不含小轿车、品牌车);对外贸易经营。生产销售车载铝罐体(不小于500L)(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凭许可证经营)。
3.担保情况
该笔债权为保证担保债权,由新乡市力欧机械有限公司、勾宏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资产亮点
该笔债权整体具有一定的追偿价值。
十五、新乡市兴盛面粉有限公司
债务企业名称:新乡市兴盛面粉有限公司
债务人所在地:新乡市原阳县
债权总额:96,118,343.43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
1.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拥有债权总额为96,118,343.43元,其中本金81,667,200.00元,利息14,451,143.43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贷款方式为保证担保。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2.企业概况
债务人新乡市兴盛面粉有限公司,注册号:410725100003395,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包兴胜,注册资本:2850万元,成立日期:2000年07月30日,登记机关:原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住所:原阳县韩董庄乡杨厂,经营范围:面粉加工、销售;粮油购销(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3.担保情况
该笔债权为保证担保债权,由新乡市兴盛面粉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新乡市众汇置业有限公司、原阳县瑞祥粮油有限公司、包兴胜、包兴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4.资产亮点
该笔债权整体具有一定的追偿价值。
十六、新乡市新机创新机械有限公司
债务企业名称:新乡市新机创新机械有限公司
债务人所在地:新乡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债权总额:11,558,850.06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
1.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拥有债权总额为11,344,333.52元,其中本金9,300,008.58元,利息2,258,841.48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贷款方式为抵押、保证担保。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2.企业概况
新乡市新机创新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3月14日,法人代表为郝继民,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5120万元,经营范围为数控印刷包装设备加工、销售自产产品;对外贸易经营。(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凭许可证经营)。2015年4季度以来,因国内大环境经济下行,导致制造业销售下滑,该企业产品滞销严重,今处于停业状态。
3.担保情况
该笔债权由郝继民以其名下两套位于新乡市区住房提供抵押担保(122.44㎡、155.06㎡),同时由借款人自有25台机器设备抵押担保;河南新乡华宇电磁线有限公司、郝继民、吕新雁、李国建、王淑云为债务企业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资产亮点
债务人目前已停业停产,机器设备较新,周边配套设施齐全,保证人为债务企业股东及关联人;抵押的两套住房均位于新乡市城区,变现能力较强。
十七、沁阳市启东物资有限公司
债务企业名称:沁阳市启东物资有限公司
债务人所在地:焦作市沁阳市
债权总额:5,811,628.80 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
1.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拥有债权总额为5,811,628.80元,其中本金 3,000,000.00元,利息2,811,628.80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贷款方式为保证担保。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2.企业概况
债务人:沁阳市启东物资有限公司,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10882100000369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陈闯关,注册资本:500万元,成立日期:2007年8月20日,住所:沁阳市怀庆办事处双磨村,经营范围:建材销售,登记机关:沁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状态:吊销,吊销日期:2016年6月15日。
3.担保情况
该笔债权为担保债权,由博爱县金禾蔬菜种植有限公司、陈闯关、廉建军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资产亮点
该笔债权自然人保证人为企业实际控制人,具有一定的资产挖掘潜力。
十八、孟州市雯禹鞋业有限公司
债务企业名称:孟州市雯禹鞋业有限公司
债务人所在地:焦作市孟州市
债权总额: 8,996,667.17 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
1.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拥有债权总额为 8,996,667.17元,其中本金5,000,000元,利息3,996,667.17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贷款方式为保证担保。债权强制执行中。
2.企业概况
债务人孟州市雯禹鞋业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法定代表人唐超,注册资本3000 万元,成立日期2012 年4 月19 日,住所:孟州市南庄镇上口村,经营范围:鞋业制造、销售:原材料的购销,从事货物迸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或禁止的货物除外)。登记机关为孟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3.担保情况
该笔债权由焦作市崇义轻工机械有限公司、曹洪青、买吉儒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资产亮点
债务企业保证人为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企业,担保企业焦作市崇义轻工机械有限公司目前仍然正常经营,名下有多块土地房产等资产,具有一定偿债能力。
十九、焦作市崇义轻工机械有限公司(原债权银行:广发银行)
债务企业名称:焦作市崇义轻工机械有限公司
债务人所在地:焦作市沁阳市
债权总额: 23,108,930.29 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
1.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拥有债权总额为 23,108,930.29 元,其中本金12,500,000元,利息10,608,930.29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贷款方式为保证担保。债权强制执行中。
2.企业概况
焦作崇义轻工机械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沁阳市崇义村,成立于2001年11月12日,注册资本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宋悦奇,登记机关沁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营范围:经营本企业自产的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备品备件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禁止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机械设备、原辅材料、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的进口业务,经营材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3.担保情况
该笔债权由河南省天鹅型材有限公司、宋悦奇、宋晓、李三女、王学慧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资产亮点
债务企业及保证企业均处于在正常经营状态,保证人为债务企业实际控制人,具有一定追偿价值。
二十、焦作市宝丰电缆有限公司
债务企业名称:焦作市宝丰电缆有限公司
债务人所在地:河南省焦作市
债权总额:8,256,743.50元(利息计算至破产宣告之日)
1.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拥有债权总额为8,256,743.50 元,其中本金 8,000,000.00元,利息256,743.50元(利息计算至破产宣告之日)。贷款方式为保证担保。已进入破产清算阶段。
2.企业概况
债务人焦作市宝丰电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焦作市工业产业集聚区东部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毋顺利,注册资本5800万元人民币,成立于2006-01-1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8047850564767,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登记机关:焦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马村分局,经营范围:生产:电线、电缆、特种电缆、电缆桥架及附件、铜铝板棒;销售:钢材、电缆料、塑料制品、机电产品(不含汽车);经营进出口业务。经营状态:存续。
3.担保情况
该笔债权为担保债权,由焦作市圣宝科技制钢有限公司、毋顺利、范庆荣、毋有利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资产亮点
该笔债权自然人保证人为企业实际控制人,具有一定的资产挖掘潜力。
二十一、焦作市崇义轻工机械有限公司(原债权银行:招商银行)
债务企业名称:焦作市崇义轻工机械有限公司
债务人所在地:焦作市沁阳市
债权总额: 17,773,585.25 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
1.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拥有债权总额为 17,773,585.25 元,其中本金9,858,973.66元,利息7,914,611.59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贷款方式为保证担保。债权强制执行中。
2.企业概况
焦作崇义轻工机械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沁阳市崇义村,成立于2001年11月12日,注册资本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宋悦奇,登记机关沁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营范围:经营本企业自产的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备品备件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禁止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机械设备、原辅材料、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的进口业务,经营材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3.担保情况
该笔债权由河南华泰印业有限公司、宋悦奇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资产亮点
债务企业仍在正常经营,保证企业河南华泰印业有限公司正处于重整阶段,具有一定的投资价值。
二十二、焦作市崇义轻工机械有限公司(原债权银行:民生银行)
债务企业名称:焦作市崇义轻工机械有限公司
债务人所在地:焦作市沁阳市
债权总额: 15,904,464.05 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
1.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拥有债权总额为 15,904,464.05元,其中本金10,000,000元,利息 5,904,464.05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贷款方式为保证担保。债权强制执行中。
2.企业概况
焦作崇义轻工机械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沁阳市崇义村,成立于2001年11月12日,注册资本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宋悦奇,登记机关沁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营范围:经营本企业自产的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备品备件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禁止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机械设备、原辅材料、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的进口业务,经营材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3.担保情况
该笔债权由河南华泰印业有限公司、沁阳市天奇机械有限公司 、宋悦奇、李三女、宋晓、王学慧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资产亮点
债务企业仍在正常经营,保证企业河南华泰印业有限公司正处于重整阶段,具有一定的投资价值。
二十三、焦作市圣鸿食品有限公司
债务企业名称:焦作市圣鸿食品有限公司
债务人所在地:焦作市博爱县
债权总额: 8,211,649.90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
1.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拥有债权总额为8,211,649.90元,其中本金4,000,000.00元,利息4,211,649.90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贷款方式为抵押、保证担保。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2.企业概况
债务人焦作市圣鸿食品有限公司,注册号:410822100000280 ,统一信用代码:91410822MA403PDYXK,组织机构代码:MA403PDYX,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高礼金,注册资本:1500万元,成立日期:2004年07月30日,登记机关:博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住所:焦作市博爱高新农业示范园区,经营范围:饮料【瓶(桶)装饮用水类(饮用纯净水)、茶饮料类、果汁及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其他饮料类】。
经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查询,债务人焦作市圣鸿食品有限公司股东为自然人高礼金(认缴出资1050万元)、庞玉平(认缴出资450万元)。
3.担保情况
该笔债权为抵押担保债权,由河南中澳广汇食品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博爱县温博路东侧郊(博国用(2013)第051号),面积66667.2平方米的工业用地提供抵押担保,由河南中澳广汇食品有限公司、高礼金、庞玉平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资产亮点
该笔债权抵押物充足,土地位于博爱县高速公路下口附近,土地平整且较为方正,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自然人保证人为企业实际控制人,具有一定追偿价值。
二十四、河南神农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债务企业名称:河南神农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债务人所在地:焦作市沁阳市
债权总额: 208,743,849.68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
1.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拥有债权总额为208,743,849.6元,其中本金190,000,000.00元,利息18,743,849.68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贷款方式为质押担保。目前在一审审理阶段。
2.企业概况
债务人河南省神农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5000万,成立日期:2009-05-08,经营状态:存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882688186308G,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行业:公共设施管理业,登记机关:沁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地址:沁阳市神农山风景名胜区,经营范围: 经营旅游接待、招徕旅游客户、为旅游者提供相应的住宿、餐饮管理服务(仅供分公司经营);文化传播、演艺演出管理服务(仅供分公司经营);旅游商品开发与销售、健康养生产业开发建设;景区内部交通和停车场收费;景区开发建设。
经调查,债务人河南省神农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现处于维持经营状态。
3.担保情况
该笔债权为质押担保债权,由河南神农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其神农山风景名胜区收费权为上述债权设定质押,提供质押连带责任担保。
4.资产亮点
神农山风景名胜区是国家4A级风景旅游区,素有“天然植物园”的美称,有珍稀植物1199种。九千只国家保护动物太行猕猴攀枝登崖,嬉戏逗玩,平添无限野趣,是休闲度假、探险揽胜、科学考察、回归自然的绝好去处。其风景区收费权具有较高的追偿价值。
二十五、河南盛弘尚都百货有限公司
债务企业名称:河南盛弘尚都百货有限公司
债务人所在地:焦作市温县
债权总额:32,123,224.12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
1.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拥有债权总额为32,123,224.12元,其中本金29,000,000.00元,利息3,123,224.12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贷款方式为抵押、保证担保。尚未起诉。
2.企业概况
债务人河南盛弘尚都百货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成立日期:2008-09-10,经营状态:存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825679486157H,法定代表人:张升辉,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行业:零售业,登记机关: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地址:温县人民大街5号,经营范围:销售:百货、服装、黄金珠宝首饰、家电、化妆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生鲜肉、快餐(在许可证核定的类别内经营)、蔬菜、水果、卷烟、雪茄烟、商业营业租赁、音像制品、国内版图书(按有效许可证经营)、建筑材料;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3.担保情况
该笔债权为抵押、保证担保债权,由抵押人温县万利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温县人民大街中段东侧一层、二层的商业房产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面积共计6898.37平方米,已办理他项权证;由张升辉、田桂花、刘波、石丽丽、任巧萍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资产亮点
该笔债权的债务人曾是豫北地区最具成长潜力和发展前景的零售企业之一。抵押物处于温县传统黄金商圈中心,位置极其优越,是一个集购物、美食、休闲、服务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生活商业广场,极具发展前景。该笔债权整体具有较强的回收价值。
二十六、陈家沟太极拳发展有限公司
债务企业名称:陈家沟太极拳发展有限公司
债务人所在地:焦作市温县
债权总额:206,094,643.12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
1.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拥有债权总额为206,094,643.12元,其中本金158,651,611.35元,利息47,443,031.77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贷款方式为抵押、质押、保证担保。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2.企业概况
陈家沟太极拳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河南省焦作市温县陈家沟旅游路西侧52号,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15日,注册资本10050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毋新安,经营范围太极拳文化交流、旅游开发、景区开发建设、景区管理;不动产租赁;限承担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下(分期开发的项目按项目总规模计算)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餐饮服务。
目前该公司处于维持经营状态。
3.担保情况
该笔债权保证人为唐山市聚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毋新安。
抵押物为陈家沟太极拳发展有限公司所有的房产,建筑面积65177.53㎡;陈家沟太极拳发展有限公司所有的94201.1㎡国有土地使用权;焦作贝格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258099.8㎡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质押物为陈家沟景区门票收费权。
4.资产亮点
陈家沟村素来有“古村圣境”美称,是闻名中外的太极拳发源地,先后被授予中国太极拳发源地、中国太极拳文化研究基地、中国武术太极拳发源地等荣誉称号,全国第三批中国传统村落、首届全国乡村旅游模范村、全国第一批特色小镇、河南省“最美文化传承村”等殊荣。
该笔债权抵押物充足,且履行收费权质押,景区具有一定吸引力,且随着由中原豫资控股集团与张艺谋团队联手打造的大型室内演艺项目——《印象·太极》在河南温县陈家沟正式启动,将会为该债权带来更好的客流量,具有较大回收价值。
二十七、河南省福祥门业集团有限公司
债务企业名称:河南省福祥门业集团有限公司
债务人所在地:鹤壁市浚县
债权总额:10,468,617.31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
1.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拥有债权总额为10,468,617.31元,其中本金3,086,177.21元,利息7,382,440.10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贷款方式为保证担保。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2.企业概况
债务人:河南省福祥门业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621725126524R,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法定代表人:王自刚,注册资本:3,000万元,成立日期:2000年9月18日,住所:浚县十里铺工业园区,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钢制工艺门、防盗门窗、门锁配件销售及货物进出口业务(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销售钢材,建材。登记机关:浚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状态:存续。
3.担保情况
该笔债权为保证担保债权,由河南佳吉轮胎有限公司、河南省百翼蜂业有限公司、河南省金源麦业有限公司、鹤壁市淇河酒业有限公司、鹤壁市立世蛋白质饲料有限公司、河南至真食业有限公司、河南兴鹤电子有限公司、浚县卓创科技有限公司、浚县亚都服饰有限责任公司、浚县汉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李福祥、高志花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资产亮点
债务企业在当地业内曾具备较强影响力,保证人众多,其中自然人保证人为企业实际控制人,有一定追偿价值。法人保证人均为当地企业,均具有一定的代偿能力。
二十八、浚县油磨坊食品有限公司
债务企业名称:浚县油磨坊食品有限公司
债务人所在地:鹤壁市浚县
债权总额:24,359,468.12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
1.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拥有债权总额为24,359,468.12元,其中本金15,990,000.00元,利息8,369,468.12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贷款方式为保证担保。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2.企业概况
债务人:浚县油磨坊食品有限公司,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621683199150A,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法定代表人:牛红玉,注册资本:1000万,成立日期:2009年1月12日,住所:浚县善堂镇赵庄村,经营范围:植物油生产、销售,穆真油销售,农副产品收购。登记机关:浚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状态:存续。
3.担保情况
该笔债权为保证担保债权,由鹤壁市金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牛玉红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资产亮点
该笔债权自然人保证人为企业实际控制人,有一定追偿价值。债务企业及保证企业名下有房屋土地等不动产,位置均在浚县工业园区附近,位置较好,具有一定变现价值。
二十九、鹤壁市四季青农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
债务企业名称:鹤壁市四季青农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
债务人所在地:鹤壁市淇滨区
债权总额:46,977,517.77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
1.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拥有债权总额为46,977,517.77元,其中本金30,000,000.00元,利息16,977,517.77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贷款方式为抵押、保证担保。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2.企业概况
债务人鹤壁市四季青农产品批发市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61178223955XL,注册号:410691200000463,组织机构代码:78223955-X,类型: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李东顺,登记机关:鹤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淇滨分局,成立日期:2005年11月24日,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住所:开发区九州路西段路北,经营范围:农产品储存、销售、配送;摊位租赁(以上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3.担保情况
该笔债权为抵押、保证担保债权,由债务人名下位于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南侧、老107东侧的土地及其地面03、04号商业楼提供抵押担保,土地面积10829.00平方米,房屋面积共计12165.43平方米,以上抵押物均已办理他项权证;由李东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资产亮点
该笔债权抵押物处于鹤壁市商圈中心,位置优越,设计时定位为一个以建材家居为主,多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商业广场,极具发展前景,对面为四季青农贸市场,是鹤壁市规模较大,设施完善,管理规范的一个大型综合性农贸市场。该笔债权整体具有较强的回收价值。
三十、河南淇县永达食业有限公司
债务企业名称:河南淇县永达食业有限公司
债务人所在地:鹤壁市淇县
债权总额:112,129,894.17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
1.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拥有债权总额为112,129,894.17元,其中本金99,580,000.00元,利息12,549,894.17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贷款方式为抵押、保证担保。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2.企业概况
债务人河南省淇县永达食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3698万,成立日期:1996-10-23,经营状态:存续,法定代表人:郭保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62217287824XH,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行业:批发业,登记机关:鹤壁市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曾用名:淇县永达食业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淇县城西环路西侧南段,经营范围: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畜禽屠宰;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加工;牛、鸡类养殖;AA+、罗斯308商品代鸡苗养殖;种蛋繁育;粮食收购;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兽用药品(兽用生物制品除外)、兽用医疗器械、塑料编织袋、纸箱、谷物类、豆类、饲料及动物皮毛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除外)。
3.担保情况
该笔债权为抵押、保证担保债权,由抵押人河南永达清真食品有限公司以其名下坐落于汤阴县城关镇五里村东(汤上公路南侧)的房屋、土地为上述三笔债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其中房屋面积37,110.44平方米,土地面积为137,350平方米,以上抵押物均已办理他项权证。
由冯永山、郭玉凤、鹤壁市杨海畜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资产亮点
该笔债权抵押物充足,位于汤阴县工业园区,交通便利,具有一定的变现价值。债务人曾是全国范围的行业龙头企业,自然人保证人系企业实际控制人,具有一定追偿价值。
三十一、河南中鹤纯净粉业有限公司
债务企业名称:河南中鹤纯净粉业有限公司
债务人所在地:鹤壁市浚县
债权总额 :53,529,717.91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
1.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拥有债权总额为53,529,717.91元,其中本金47,000,000.00元,利息6,529,717.91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贷款方式为抵押、保证担保。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2.企业概况
债务人河南中鹤纯净粉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37015.27万,成立日期:2008-07-02,经营状态:存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621676734186D,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行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登记机关:鹤壁市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地址:浚县王庄工业区附近公司,经营范围:小麦及其制品、面粉、小麦淀粉、谷元粉加工销售;农副产品购销及其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有机肥生产、销售;农作物种植;企业内部管理咨询服务。
3.担保情况
该笔债权为抵押、保证担保债权。由债务人河南中鹤纯净粉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鹤壁市浚县王庄乡工业区的土地房产提供抵押担保,房屋面积161,122.65平方米,土地面积341,275.32平方米,以上抵押物均以办理他项权证。
由王学军、亓现萍、田新平、王素琴、何国海、王素英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资产亮点
该笔债权抵押物充足,位于鹤壁浚县农业产业园区,土地平整,房屋均在正常使用。债务企业为当地重点扶植企业,企业园区为国家级农业产业园区。该笔债权整体具有一定的追偿价值。
三十二、安阳乾康医药有限公司
债务企业名称:安阳乾康医药有限公司
债务人所在地:安阳市汤阴县
债权总额:38,381,915.53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
1.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拥有债权总额为38,381,915.53元,其中本金22,000,000.00元,利息16,381,915.53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贷款方式为质押、保证担保。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2.企业概况
债务人安阳乾康医药有限公司,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1050010000540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任金民,注册资本:5000万元,成立日期:2004年7月30日,住所:市文峰区东工路南段,经营范围:批发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剂(除疫苗)、中药材、中药饮片,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预包装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卫生材料,消毒制品;中药材收购及进出口业务。登记机关:安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状态:存续。
3.担保情况
该笔债权为质押、保证担保债权,由债务企业对汤阴县人民医院的应收帐款提供质押担保;由河南玉清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安丁生物(汤阴)药业有限公司、安阳市兴亚洗涤用品有限责任公司、汤阴县人民医院、张福有;李秀芳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资产亮点
该笔债权自然人保证为债务企业实际控制人,有一定追偿价值。质押物系汤阴县人民医院的应收账款,具有较高的追偿价值。
三十三、安阳市豫北金铅有限责任公司
债务企业名称:安阳市豫北金铅有限责任公司
债务人所在地:安阳市汤阴县
债权总额:335,889,106.68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
1.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拥有债权总额为335,889,106.68元,其中本金288,941,588.42元,利息46,947,518.26 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贷款方式为保证担保。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2.企业概况
该公司成立于2002年1月10日,位于安阳市龙安区南田村,为民营企业,客户类型为大型,属有色金属压延冶炼行业,主营业务范围为电解铅、黄金、白银及其它附属产品的生产、销售。公司法人代表唐成河,注册资金3000万元,其中唐成河出资2200万元,占比73.33%;李小芹出资800万元,占比26.67%。唐成河与李小芹系夫妻关系。豫北金铅占地25万平米,土地为租赁,厂区内行政办公楼一栋,面积813平方米,共有15个生产车间。现有两条生产线,设计产能共25万吨。
3.担保情况
该笔债权为保证担保债权,由河南三丰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唐成河、李小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资产亮点
该笔债权自然人保证人为企业实际控制人,具有一定追偿价值。
三十四、安阳市天正钢构彩板有限责任公司
债务企业名称:安阳市天正钢构彩板有限责任公司
债务人所在地:安阳市高新区
债权总额:6,602,584.58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
1.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拥有债权总额为6,602,584.58元,其中本金4,495,467.79元,利息2,107,116.79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贷款方式为保证担保。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2.企业概况
债务人安阳市天正钢构彩板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006716536003;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李珂珂;注册资本 1530万,成立日期于2008年01月17日,登记机关: 安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发区分局,登记状态:存续。住所: 高新区文昌大道中段路北(旧机动车市场东侧)
经营范围: 型钢、彩钢加工销售,钢结构安装,水暖管件安装(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审批的除外)
3.担保情况
该笔债权为担保债权,由安阳三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安阳市嘉兴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市海纳商贸有限公司、鲍银会及其配偶李春莲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资产亮点
该笔债权保证人多为法人,具有一定追偿价值。
三十五、安阳市远东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债务企业名称:安阳市远东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债务人所在地:安阳市殷都区
债权总额:5,953,189.16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
1.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拥有债权总额为5,953,189.16元,其中本金4,505,130.70元,利息1,448,058.46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贷款方式为质押、保证担保。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2.企业概况
企业名称:安阳市远东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位于安阳市工贸中心二楼中厅,法定代表人为宰运希,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家用电器销售、安装、维修;百货、摩托车、家具、床上用品、厨具、五金、交电、化妆品、卫生用品、服装、装饰材料销售。
3.担保情况
该笔债权为质押、保证担保债权,由质押人暨债务人安阳市远东电器有限责任公司名下164台家用电器提供质押担保,由安阳市信用担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市鸿海家电有限公司、宰运希、连秀青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资产亮点
该笔债权质押物为家用电器,涉及市场中各大品牌,具有一定变现价值。企业实际控制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整体债权具有一定追偿价值。
三十六、河南三丰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债务企业名称:河南三丰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债务人所在地:安阳市汤阴县
债权总额:120,168,306.58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
1.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拥有债权总额为120,168,306.58元,其中本金104,921,624.54元,利息15,246,682.04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贷款方式为抵押、保证担保。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2.企业概况
河南三丰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丰铜业)成立于2005年5月10日,位于安阳市龙安区南田村,为民营企业,客户类型为中型,行业类型为制造业。公司注册资本35881万元,其中豫北金铅出资30881万元,占比86.07%;唐成河出资4000万元,占比11.15%;李小芹出资1000万元,占比2.78%,法人代表唐成河(实际控制人)。经营范围为加工销售铜板带材,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三丰铜业占地212710.59平米,土地为租赁,厂区内行政办公楼一栋,面积3000平方米,共有两个生产车间。现有两条生产线,设计产能共6万吨,超薄铜板带设计产能位居全国同行业前三强。
3.担保情况
该笔债权为抵押、保证担保债权,由债务人名下的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由安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阳市豫北金铅有限责任公司、唐成河、李小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4.资产亮点
该笔债权抵押物为机器设备,具有一定变现价值。债务企业属于行业龙头企业,其实际控制人提供了连带保证担保,法人保证人中安阳投资集团属于国有企业,以上保证人都具有一定的追偿价值。整体债权具有一定回收价值。
三十七、河南永达清真食品有限公司
债务企业名称:河南永达清真食品有限公司
债务人所在地:安阳市汤阴县
债权总额:63,811,206.55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
1.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拥有债权总额为63,811,206.55元,其中本金56,000,000.00元,利息7,811,206.55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贷款方式为保证担保。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2.企业概况
河南永达清真食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159万,成立日期:2005-03-07,经营状态:存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23773673629J,法定代表人:冯永山,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行业:食品制造业,登记机关:汤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地址:汤阴县汤上公路与京珠高速公路交叉口东侧路南,经营范围:畜禽屠宰、冷藏、肉食制品深加工、熟食制品和调理食品加工,速冻食品【速冻面米食品(生制品、熟制品)、速冻其他食品(速冻肉制品)】加工,包装制品加工,畜禽良种繁育。经营本企业产品和所需用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检测技术服务、培训和咨询服务。
3.担保情况
该笔债权为保证担保债权,由河南省淇县永达食业有限公司、冯永山及其配偶郭玉凤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资产亮点
该债务企业与河南省淇县永达食业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具有一定追偿价值。
三十八、安阳融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债务企业名称:安阳融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债务人所在地:安阳市龙安区
债权总额: 1,310,442.77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
1.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拥有债权总额为 1,310,442.77元,其中本金1,086,871.94元,利息 223,570.83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31日)。贷款方式为保证担保。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2.企业概况
债务人安阳融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00556914801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王涛,注册资本:500万元,成立日期:2010年6月7日,住所:安阳市龙安区梅东路南段路西,经营范围:北京品牌汽车销售、汽车配件、铁矿销售、二类机动车维修,登记机关:安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专业分局,登记状态:存续。
3.担保情况
该笔债权为保证担保债权,由河南安和汽车实业有限公司、秦英建、王悦、秦臻、徐帆、王涛、郝辉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资产亮点
该笔债权金额较小,但保证人众多,具有一定追偿价值。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公告有效期限: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处置方式:单户或任意组包对外公开处置。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8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受理公示事项。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省分公司
2020年9月3日
责编:黄鑫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