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情况予以通告:
一、开展医疗美容的条件
开展医疗美容的机构必须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任何不具备法定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服务,不得违法采购、使用医疗美容类药品和医疗器械。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0月20日。
三、整治重点
1.生活美容机构以及其他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资质开展玻尿酸注射、激光脱毛、光子嫩肤等医疗美容服务的;
2.无医师资质的个人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
3.医师到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
4.非法购进和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利用宾馆酒店、会所、居民住宅等场所违法开展注射美容、激光美容、手术整形美容等具有创伤性或侵入性的医疗美容服务的;
5.美容医疗机构超出执业登记范围开展相关诊疗活动的。
四、投诉举报电话
郴州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0735-2485816
北湖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0735-2222260
苏仙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0735-2155276
资兴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0735-3322373
桂阳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0735-4211306
宜章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0735-3720678
永兴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0735-5678015
嘉禾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0735-6625336
临武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0735-6333481
汝城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0735-8226737
桂东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0735-8622946
安仁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0735-5203956
特此通告。
郴州市卫生健康委
2024年6月3日
来源:郴州市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