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官25年涉案近亿获刑 受贿五百万放行A股七千万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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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记者 肖玮)受贿1041万元及港币20万元、挪用公款共计8700万元归个人使用,官至正厅级的简纯林近日被一审宣布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简纯林,1959年出生,海南省儋州市人,会计出身懂经济、擅财务,认为“我所收受的财物,组织上是查不出来的”,在自己34岁那年(1993年)开始受贿拿了第一笔钱,随后一发不可收拾,接受来自餐饮、工程、水泥、房地产、苗木、运输等多个领域的企业和个人的贿赂,其中涉及受贿500万,为上市公司7829万元收购其担任董事长的海南省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下称“海南省农资公司”)60%股权亮绿灯一事。

辉隆股份方面对新京报记者表示:“我们对他们之间(简纯林与时任农资公司总经理郑向荣)的事情并不知情,我们是履行了正常的手续。目前,海南农资经营状况比较良好,这件事对公司经营没有影响,因为我们的经营与他们是没有关系的。”

2017年5月8日,海南省纪委对外宣布对简纯林进行纪律审查,其成为海南省新一届省委查处的第一个正厅级领导干部;2017年7月24日,简纯林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17年9月14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简纯林犯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一案,向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近日,案件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简纯林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60万元;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160万元。同时,继续追缴受贿赃款合计逾600万元。

受贿500万 为上市公司辉隆股份收购海南省农资公司亮绿灯

简纯林被判刑,却意外牵扯出上市公司辉隆股份,后者于2011年3月正式在中小板上市交易,主营化肥、化工和农药产品的内外贸分销业务,以及自主品牌复合肥和农药的生产与销售。

法院判决书显示,简纯林在位海南省供销联社理事会主任时,海南绿宝龙生物科技肥料有限公司(下称“绿宝龙公司”)与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下称“海南省供销联社”)于2008年8月合资注册成立海南省农资公司,注册资金3000万元。海南省供销联社注资1530万元、占股51%,绿宝龙公司注资1470万元、占股49%,简纯林任董事长,绿宝龙公司法定代表人郑向荣任总经理。

郑向荣表示:“公司成立后,因为没有什么流动资金,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我做的也没有什么动力了,就想退出省农资公司。”

其表示,2011年下半年,在一次与辉隆集团老总李永东打电话的过程中,了解到辉隆集团有意开拓海南市场,就向李总介绍了海南省农资公司的情况,李总表示愿意收购,但要求辉隆集团必须控股51%以上。

郑向荣表示,2012年春节后,辉隆集团给出海南省农资公司的正式评估价为1.2亿余元,简纯林当时觉得评估价太低,就不太想做了。为了让简纯林同意并继续推动海南省农资公司出让股权的事,2012年上半年的一天,自己就找简纯林谈,让他继续推动收购事宜,并表示只要他能够帮忙促成辉隆集团成功收购海南省农资公司的股权,会送给他好处费。简纯林就答应继续推进股权收购的事。

该笔收购最终谈妥。2012年6月,辉隆股份披露公告显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829元分别收购海南省供销联社和绿宝龙公司所持有的海南省农资公司16%和44%股权。在此次收购中,海南省农资公司最终的实际估值约1.3亿元,较账面价值8257万元增值57.4%。

公告显示,海南省农资公司2011年营收和净利润分别为4916万元和-732万元。收购完成后,辉隆股份、海南省供销联社、绿宝龙公司分别持股60%、35%和5%。

当时,辉隆股份表示,鉴于海南省是我国重要的农产品生产基地,以及海南农资属于一家省级农资供应平台,在海南省农资领域占主导地位,并拥有成熟的渠道网络,控股收购海南农资有利于公司以较快速度、较低成本、较小风险进入海南农资市场,未来收益效应明显。

公开资料显示,2015年-2017年,辉隆股份营收分别为98.18亿元、88.48亿元、143.2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70亿元、1.03亿元、1.37亿元。

2018年1-9月,辉隆股份营收为126.27亿元,同比增加21.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9亿元,同比增长14.92%。

“只要简纯林插手的项目,最后都得亏损”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经简纯林拍板投资的项目,有的钱投出去便不了了之了,有的则变成债务纠纷,至今仍在打官司。曾与其共事的一名干部坦言:“只要简纯林插手的项目,最后都得亏损,给供销社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天眼查显示,目前,简纯林仍为海南省供销联社法定代表人,后者分别持有海南省农资公司、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三亚发展总公司(下称“供销联社三亚”)及海南省农产品运销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的股权,分别为35%、100%和10%。

其中,海南省供销联100%控股的供销联社三亚,旗下参控股海南鸿倡土特产食品有限公司、三亚开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三亚供发再生资源利用回收有限公司、三亚供发汽车出租公司、三亚恒信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1家子公司和孙公司。

事实上,简纯林在其34岁那年(1993年)开始收受贿赂,随后一发不可收拾,期间更是前后四次挪用公款合计8700万元,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

判决书显示,1993年至1996年,简纯林利用担任海南省国营西联农场(下称“西联农场”)场长的职务便利,接受李某的请托,为李某承揽西联农场房改房项目提供帮助。1993年至1996年,每年春节、中秋节前,简纯林在西联农场的家中先后八次共计收受李某给予的钱款40万元,每次5万元。

随后25年间,简纯林受贿与挪用公款已成家常便饭,其帮助的企业和个人涉及餐饮、工程、水泥、房地产、苗木、运输等多个领域。

2010年11月,海南省农资公司新增加注册资本7000万元,由海南省供销联社认缴51%,绿宝龙公司认缴49%。为解决海南绿宝龙公司认缴新增资本的资金问题,郑向荣向简纯林提议,将海南省农资公司从银行贷款而来的1.4亿元中的4700万元,转给海南绿宝龙公司使用。简纯林明知董事会已对该1.4亿元的使用形成决议的情况下,仍表示同意。

2010年11月5日和11月16日,海南省农资公司分两次将4700万元以“暂借款”的名义,转给绿宝龙公司。其后,绿宝龙公司将该4700万元转入海南省农资公司账户,作为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

直到辉隆股份收购海南省农资公司60%股权,绿宝龙公司才将这4700万元借款全部还清。郑向荣为了感谢简纯林的帮助与支持,分两次送予简纯林500万元。

简纯林伪造证据、串供 ,表示“我后悔,非常后悔...”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当执纪人员把简纯林带往办案点的时候,他依然气焰嚣张:“你们这样做,你们领导知道吗?”然后,他就开始了自己的“表演”:装病,伪造证据、串供并指使他人翻供。他总是自作聪明,以为能瞒天过海,其实他的违纪问题就是从他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暴露出来的。

2013年至2014年,海南省供销社通过弄虚作假的方式,以发放“年度综合奖”“优秀奖”等名义,违规发放奖金242.84万元,其中简纯林共领取13.79万元,后退还。

2016年5月,省委巡视组在核实省供销社违规发放奖金的问题时,简纯林为了隐瞒真相,授意省供销社财务审计处副处长陈某某起草了虚假说明,并提交给省委巡视组,称省供销社不存在任何违规发放津补贴的情况,意图欺骗、干扰巡视组的工作。但事实上,当时的海南省供销社直属企业全面亏损,简纯林在这种情况下却虚报财务数据,骗取了全国供销总社同意省供销社用利润发放奖金的批复。

此外,简纯林经常和一些老板称兄道弟、勾肩搭背,受人蛊惑,往往将一些不靠谱的项目拿到会上与领导班子谈论,并大肆宣扬这些项目未来的前景多么可观。在省供销社,民主集中制形同虚设。在会议决策时,偶尔有人提出反对意见,简纯林便撂下狠话:“如果谁不同意,就滚蛋!”久而久之,也就没人敢反对了。

在此后的忏悔中,简纯林表示:“面对组织给予这么好的条件,自己仍然不满足,不好好珍惜,却见钱眼开,为企业办事,人家给钱就要,毫无顾忌,把党纪国法放在脑后,忘记了党规党纪,忘记了一个共产党员的责任,忘记了组织多年的培养,我后悔,非常后悔……”

新京报记者 肖玮 编辑 梁缘 校对 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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