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人民法院关于建瓯市中国笋竹城工业园区D区14号的七幢房产及土地使用权(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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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 卖 公 告

泰宁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2月3日10时起至2020年2月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泰宁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598/04;户名:泰宁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第二次)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福建省建瓯市中国笋竹城工业园区D区14号的七幢房产及土地使用权。

1、房屋坐落:福建省建瓯市中国笋竹城工业园区D区14号(现门牌为:思源路15号);建筑总面积:25274.93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详情如下表:

房屋所有权证号明细表【摘自闽衡益房估[2019]第NP1331号评估报告】

序号

房屋所有权证号

房产证面积(㎡)

房屋规划用途

建筑结构

总层数

建成时间

1

欧房权证字第201404327-1.2.3.4号

3732.18

车间

钢混

3层

2012年

2

欧房权证字第201404325-1.2.3.4号

3735.45

车间

钢混

3层

2012年

3

欧房权证字第201404323-1.2.3.4号

3735.45

车间

钢混

3层

2012年

4

欧房权证字第201404321-1.2.3.4号

3732.18

车间

钢混

3层

2012年

5

欧房权证字第201404322-1.2.3.4号

3732.18

车间

钢混

3层

2012年

6

欧房权证字第201404326-1.2.3.4号

3735.45

车间

钢混

3层

2012年

7

欧房权证字第201404324-1.2.3.4号

2872.04

车间

钢混

3层

2012年

合计

25274.93

2、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总面积:24626.21平方米;土地权证号详情如下表:

土地所有权证号明细表【摘自闽衡益房估[2019]第NP1331号评估报告】

序号

土地所有权证号

土地证面积(㎡)

土地用途

土地使用权类型

土地使用终止日期

1

欧国用(2014)第001177号

2635.25

工业用地

出让

2058年6月17日

2

欧国用(2014)第001178号

7753.13

工业用地

出让

2058年6月17日

3

欧国用(2014)第001179号

3024.52

工业用地

出让

2058年6月17日

4

欧国用(2014)第001180号

2437.3

工业用地

出让

2058年6月17日

5

欧国用(2014)第001181号

2932.01

工业用地

出让

2058年6月17日

6

欧国用(2014)第001182号

2476.5

工业用地

出让

2058年6月17日

7

欧国用(2014)第001183号

3367.5

工业用地

出让

2058年6月17日

合计

24626.21

3、评估价:4096.77万元;起拍价:2622万元;保证金330万元;增价幅度:33万元。起拍价即保留价。

4、标的物建筑物其他基本状况(摘自闽衡益房估[2019]第NP1331号评估报告,详情见标的物介绍附件)

标的物建筑物其他基本状况【摘自闽衡益房估[2019]第NP1331号评估报告】

序号

建筑结构

设计用途

总层数

房产证面积(㎡)

建成时间

估价对象详细状况

1

钢混

车间

3层

3732.18

2012年

钢混结构,外墙喷涂,配铝合金窗,室内地面为水泥找平,内墙及天棚为白石灰粉刷,楼梯面为水泥砂浆,铁栏杆。

2

钢混

车间

3层

3735.45

2012年

钢混结构,外墙喷涂,配铝合金窗,室内地面为水泥找平,内墙及天棚为白石灰粉刷,楼梯面为水泥砂浆,铁栏杆。

3

钢混

车间

3层

3735.45

2012年

钢混结构,外墙喷涂,配铝合金窗,室内地面为水泥找平,内墙及天棚为白石灰粉刷,楼梯面为水泥砂浆,铁栏杆。

4

钢混

车间

3层

3732.18

2012年

钢混结构,外墙喷涂,配铝合金窗,室内地面为水泥找平,内墙及天棚为白石灰粉刷,楼梯面为水泥砂浆,铁栏杆。

5

钢混

车间

3层

3732.18

2012年

钢混结构,外墙喷涂,配铝合金窗,室内地面为水泥找平,内墙及天棚为白石灰粉刷,楼梯面为水泥砂浆,铁栏杆。

6

钢混

车间

3层

3735.45

2012年

钢混结构,外墙喷涂,配铝合金窗,室内地面为水泥找平,内墙及天棚为白石灰粉刷,楼梯面为水泥砂浆,铁栏杆。

7

钢混

车间

3层

2872.04

2012年

钢混结构,外墙喷涂,配铝合金窗,室内地面为水泥找平,内墙及天棚为白石灰粉刷,楼梯面为水泥砂浆,铁栏杆。

合计

/

25274.93

/

特别注明:此次评估拍卖价格不包含可拆除、可移动的家具及其他设施,拍卖成交后本院只负责协助买受人办理所有权证过户手续,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看样。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法服统一安排)。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来拍法服联系电话:400-1571060、0571-86696863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来拍法服”自助预约。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该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税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但所欠的物业费、水、电费等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特别注意事项:因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评估价格不包含评估对象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因此在拍卖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由相应主体承担(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过户、办证事宜由来拍法服代为统一通知。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七日内与本院联系。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公告前暂无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0年2月28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泰宁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宁支行,账号:35050164790700000097)。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三,特别提醒。本次拍卖标的物仅为被执行人王宏宇、林寅霜、林槿、王玉姗所有的位于福建省建瓯市中国笋竹城工业园区D区14号的七幢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权证号:欧房权证字第201404321-1.2.3.4号、第201404322-1.2.3.4号、第201404323-1.2.3.4号、第201404324-1.2.3.4号、第201404325-1.2.3.4号、第201404326-1.2.3.4号、第201404327-1.2.3.4号];该房产是否存在违反规划、违反设计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等情况,是否需要强制改造或强制拆除,请竟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了解,法院不承担相关的责任,相关的后果及法律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400-157-1060、0571-86696863或登录搜索并访问“来拍法服”网站自助预约”、关注微信公众号“来拍法服”自助预约看样。过户、办证事宜由来拍法服代为统一通知,联系电话:400-157-1060、0571-86696863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0578-7838756

联系地址:福建省泰宁县金湖西路210号。

泰宁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一月三日

来源: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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